【资料图】
市民朋友、各交易主体: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自11月7日至9日,政务大厅暂停办理业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暂停,实行居家办公。居家办公期间,如您需要办理相关事项,请选择以下方式:一、网上办理1.利用豫事办移动端或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申请办理。2.企业和群众可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选择濮阳市--xx局(委)--个人办事或者法人办事--按照“五大分类”或者通过搜索引擎在线搜索办理。3.企业开办业务可登录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进行办理。(网址:http://222.143.21.61:9080/index.action)4.税务涉税事项网上办理通过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henan.chinatax.gov.cn)进入电子税务局的登录界面,办理相关涉税事项。5.城乡居民养老、灵活就业缴费方式:打开支付宝--城市服务--社保--自然人社保征缴--确认授权--城乡居民养老(灵活就业)。二、预约办理阳光大厦窗口咨询预约电话三、业务咨询(一)政务服务督查科:16639369086审批服务科:16639317967(二)公共资源交易督查科:13939363319交易受理科:15603938077交易组织科:16639369081交易评审科:13839263765政府采购科:18539317606附件:1.手机申请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告知单2.濮阳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已开通服务事项明细表2022年11月6日
附件1:手机申请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告知单一、手机网上申请流程1.打开支付宝,搜索电子社保卡,申请登录后,点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2.申请提交。打开后点击我要申请,按照转移信息准确填写转入地、转出地信息,精确到市、县(区),提交即可。二、注意事项:1.原参保地办理中断社会保险关系,养老保险账户不欠费;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2.养老保险账户存在一次性补缴费超过三年的,需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供补缴费的法律文书或《承诺书》。3.濮阳市企业养老保险处转移咨询电话:18703930023或0393-6966221。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
一、适用范围因工作变动,需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人员,已办理中断社会保险关系,养老保险账户不欠费。二、所需资料无三、受理渠道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线上转入可使用手机支付宝申请,线下转入可到阳光大厦一楼113-117窗口申请。
四、业务流程
(一)受理转入申请。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部转移系统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发送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二)审核转移信息。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部转移系统下载《联系函》,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通过部转移系统传送至新就业地社保机构。(三)完成信息审核。新就业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应在4个工作日内通过部转移系统下载《信息表》,对相关信息完成审核,并完成确认。(四)财务划转基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对《信息表》的确认指令5个工作日内,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五)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转移基金的2个工作日内核对转移金额,并通过部转移系统做办结反馈处理。告知参保人员办结。五、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六、办理窗口:濮阳市开州路与中原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一楼大厅113—117窗口七、咨询电话:0393-6966221,18703930023八、注意事项:参保人员若存在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养老保险的,对在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实施前发生的超过3年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原参保地向新就业地提供书面承诺书。对在部规5号文件实施之后发生的超过3年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由原参保地应向新就业地通过部转移系统传送补缴发生地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文书。附件2:
来源:濮阳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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