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层高缩水,也可向开发商索赔!
8月5日,据江苏新闻报道,南通某盘的61名业主,因层高缩水5厘米,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按照误差比例退款,共计向业主退还647万购房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层高缩水5厘米
61户业主提起诉讼
2018年3月,南通的孙女士向某开发商购买当地某楼盘商品房,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层高为2.95米。
2020年1月,在交房验收过程中,孙女士发现房屋实际层高仅为2.9米,相较合同约定缩水5厘米,误差比例约为1.695%。
图源:江苏日报
崇川法院判决开发商按照层高误差比例1.695%,退还孙女士房屋差价70556.05元。
该楼栋共有61户业主涉及层高问题提起诉讼,61户业主的赔偿金额共计6472835.62元。
图源:图蜗网
法官认为:商品房买受人的合同目的,是基于对所购房屋整体空间的利用,实际层高的减少致使房屋可使用空间相应减少。
同时,层高“缩水”将直接导致房屋成本价值的减少,主要包括土地成本、建筑成本及房地产开发费用,开发商得以降低成本并由此获益。
再者,层高“缩水”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房屋再交易的市场价值,该预期利益损失理应由违约方承担。
层高非室内高度
需要计算楼板厚度
苏州吴江联发颂棠的业主,也遇到了关于层高的问题。
该业主在寒山闻钟上发帖,投诉自己购买的房子合同层高为2.9米,实际室内高度为2.7米。
这位联发颂棠的业主,是否也可以参考南通案例,进行索赔?
答案是不行的。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部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层高和“室内净高”是不同的,室内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来表示:层高=室内净高+楼板厚度,即层高和楼板厚度的差叫室内净高。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般基于层高进行约定,而非净高。
楼市君在此提醒各位业主,在收房过程中,勿将净高当层高,避免乌龙。
本文素材来源:江苏新闻、南通崇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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